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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检查清单

添加时间:2023-05-22 10:16:48   浏览次数:950  

24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文件,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国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行动以包括医院在内的三类场所为。为方便医院在消防方面的自我检查,现将检查清单整理如下,供参考:

1.医院临时用房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2.医院(住院部)的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上的;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
3.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或者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5.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2个)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封闭、堵塞、占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其余的疏散门均不得上锁,疏散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病房的走廊存在增设床位占用疏散通道的,必须清理;是否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是否存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
6.医院(住院部)应在走廊的疏散口处悬挂或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病房的门背后宜悬挂或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
7.医院(住院部)内禁止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8.建筑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
9.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1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院,消防控制室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11.微型消防站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12.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每日必须每二小时开展防火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
13.医院(住院部)私自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医院(住院部)照明灯具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的,必须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应选用不燃、难燃材料。病房严禁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加热或者大功率用电设备;制氧站、氧气瓶间是否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是否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14.定期组织在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的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控火控烟的知识和技能,医护人员应掌握火灾时对病人疏散、就地保护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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